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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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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tommy1
小弟我最近剛到一家電腦公司上班 做了三天老闆才說要預扣第一個月的半個月薪水 留到第13個月再發 怕我做一做就跑 這就算了 還有一大堆鳥規定 我們的上班分2班制早班0900-1800 晚班1300-2200早班的人不准在公司吃早餐 晚班的則不准再公司吃午餐 加班沒加班費 都叫你快下班時載貨 or 去客戶家 來回就一小時 又規定一定要回來打卡 更x的是我是應徵工程師 也要叫我組裝電腦 也要叫我維修 也要叫我送貨 也要叫我去客戶家看電腦 遇到比較大的客戶還要我乖乖被罵 更離譜的是沒有補貼油錢 上班不准抽煙( 不管在室內或室外) 不准接手機 手機響了只能當"北七" 月休5天(排休)整個工程部3個人每天做的跟狗一樣每天都有做不完的維修 送不完的貨 埃不完的罵
要不是工作不好找 早散人了 到底我們boss這樣做] 有否違反xx法 請各位教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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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懂法律,不過,剋扣薪資本來就不對,像你所說老闆的理由,我覺得太誇張,本來我工作一個月就要給薪一個月,與往後完全無關,但加班費`外勤油資,則是全依公司規定,這就沒辦法了;以前我們有流傳一句形容老闆的玩笑話[你的辛苦我知道,升職加薪辦不到]時機歹歹,只好騎驢找馬,且戰且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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