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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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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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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人請進

小弟我最近剛到一家電腦公司上班 做了三天老闆才說要預扣第一個月的半個月薪水 留到第13個月再發 怕我做一做就跑 這就算了 還有一大堆鳥規定 我們的上班分2班制早班0900-1800 晚班1300-2200早班的人不准在公司吃早餐 晚班的則不准再公司吃午餐 加班沒加班費 都叫你快下班時載貨 or 去客戶家 來回就一小時 又規定一定要回來打卡 更x的是我是應徵工程師 也要叫我組裝電腦 也要叫我維修 也要叫我送貨 也要叫我去客戶家看電腦 遇到比較大的客戶還要我乖乖被罵 更離譜的是沒有補貼油錢 上班不准抽煙( 不管在室內或室外) 不准接手機 手機響了只能當"北七" 月休5天(排休)整個工程部3個人每天做的跟狗一樣每天都有做不完的維修 送不完的貨 埃不完的罵
要不是工作不好找 早散人了 到底我們boss這樣做] 有否違反xx法 請各位教教我吧
     
      
舊 2001-11-24, 06:29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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