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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弟
Junior Member
 
發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花果山
文章: 933
之前我們公司也是遇到這種地...
後來找到對方也只能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罵一罵對方,罰他1千多元就沒事了...
害偶花了很多精神與體力來對付,不太值得呀,氣死我~~~
你朋友也只是手機,應該換個號碼比較好處理
不像是有的公司或機關號碼根本無法換
不然換一隻號碼都是要挑選過的,也要花很多錢...
建議你還是換掉號碼比較簡單,永除後患,
今天就算你抓到對方,也沒多大用處地...

不想換號碼的話,就只好跟對方耗囉,看他有多少耐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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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 給我~~~
舊 2001-11-13, 02:32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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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弟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