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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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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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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Isabella

我男友的小孩已經上國中了,我們想一起生活的原因也是為了可以方便督促她的功課,國中就要好好的教了,因為她是小美女喔~~要讓她知道一下男生的技倆,免得被騙...
(男友離過一次婚,但因結婚得早,有一個跟我相差16歲的女兒,所以我"將來"有個唸國中的女兒喔...)要結婚的話,我想會等我父母點頭吧!所以不會那麼早....

如果將來結婚的話,歡迎色胚黨與惡魔黨及pcdvd同志們來參加喔~~

想必這位小朋友很懂事,您們之間的互動也很好,才會令您願意接納這一段姻緣。
在此僅祝福您,也希望有空能分享一下您目前與未來的'親子互動'情況,讓我們了解現實中的〈親親小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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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反對戰爭,除非為了和平的緣故--格蘭特*****

Miss July: I'm the girl. Why do I have to carry everything?
Steven: I support Women's Lib. don't you?


台灣新文化紀念館 96.10.18~96.12.25

台北市寧夏路89號大同分局3樓
舊 2001-10-23, 09:21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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