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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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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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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網路文章:男人欺負男人之惡性循環

早上收到同事轉寄的網路文章,轉貼於此予本站諸君參考:

男人欺負男人之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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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陣子好幾個週遭的朋友在鬧分手,原因聽起來似乎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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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出一轍男生在當兵或是在唸研究所,而女孩子一畢業就出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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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識了公司的同事,就降子,公司的同事幹掉了正在唸碩士或是在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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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國家的男生,和這幾件事件的男女主角都是老朋友了,所以和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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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們私下聊聊想看看到底是啥回事?啥事可以輕易的摧毀四五年的感情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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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還有國中到現在的班對,結果竟然都是如初一撤,女孩子先出社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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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遇上了公司裡的單身同事,這興同事多半都是二十七八九歲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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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點經濟基礎,有部車,有些三四十萬的存款,有點社會歷練,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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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比他們之前的學生男友成熟,這些劇情一直在我週遭發生,女孩子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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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的經濟能力吸引,或是同事有車子可以接送他們上下班,或是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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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的風趣成熟吸引,漸漸的就和學生男友疏遠了.....和她們聊起來,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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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理由有點現實但又一針見血,她們跟我說,我要為自己的為來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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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找個穩定的對象,我要找安全感,在問下去何謂安全感?答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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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基礎.這句有經濟基礎可真是給了我哪些同學們一針見血的當頭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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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學生學生就是沒錢,難道學生沒錢也是種錯嗎?學生買不起車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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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錯嗎?我就笑笑的對之前剛和女友分手的一位朋友說:分手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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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錯錯在你是學生你沒錢,等到你以後出社會二十七八歲之後,手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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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小錢時,可以買部車子時,你就可以吸引剛出社會的女孩子了,但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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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你的學弟又要遭殃了,哈這是個惡性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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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爸二十三歲就和我嗎結婚了,那是我媽才二十歲,他們是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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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期的班對常聽他們講起以前一起胼手胝足的過去,從房租一個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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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元打拼到現在的一片天,我常常在想,現在還有這樣的夫妻嗎.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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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應該和以前比起來少多了,一句學生沒經濟基礎不知傷了多少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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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服義務役的男孩子的心,我po這篇文章不在於質疑女孩子的現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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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在質疑愛情和麵包的抉擇,難道多年的感情竟然可以被輕易以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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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物質條件給取代,那應該要改寫愛情永恆這句話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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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遇過這種劇情但我周圍同學到現在已經以經發生不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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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起了?無意去攻擊女孩子的現實,但我卻是看見許許多多的例子在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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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打從唸大學的第一天到現在為止.唸大一時,家裡媲祐,有新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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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零用錢也沒被限制,常常要去聯誼時就是被拉去原因簡單我有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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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車去女孩子比較願意一起出去,所以為了讓這次聯誼成行常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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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插花,即使是友係,朋友也會跟我借車去,不得不承認一台BMW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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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很少被女孩子拒絕的,爾而幾次認識了一些女孩,找他們出去玩,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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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劈頭第一句話就是:好啊你有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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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車人家才想去.我往往聽到這句話就把那些女孩子先打八折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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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來我也不會跟他們認真了,反正就是現實,這種心態在學生更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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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我很少在校園開車,開車讓我交不到真心的女孩子.我寧可把車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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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附近的停車場,每天其我的迪爵125上下學,我寧願裝成窮學生,我喜
>
> 歡用錢砸不死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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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畢業,很幸運的進入園區工作,在一家世界級的公司工作,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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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儘女孩子那種所謂尋求安全感的好理由,在新竹,陌生男女見面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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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話(無論你遇見啥年紀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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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句話一定就是; 在哪裡工作
> 第二句話也一定是; 在哪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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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經試過給了兩種答案:一種是她我只是個研究所學生.另一個就是實話
> 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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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塞!我實在是難以想像這兩種答案所得到的回應之天壤之別.記得印象
>
> 很深的有一次,在一家pub喝點小酒認識了一位清華大學的女孩子,她們是一群女
>
> 孩子一起去pub玩,那時和她聊的挺愉快的果然和我聊了幾句就開始那
>
> 種標準問法在哪裡工作在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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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當時就跟她說我也是研究所學生,之後就大家要了彼此的電話之後就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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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各的了接下來的一個月,從來沒有一次找她出來吃飯或是喝喝咖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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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行的(會想找她出來也是純粹覺得聊的來,她年紀小我一點,但卻挺聊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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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百般冷淡當作好像不認識就算了還有意無意的跟我說有個在園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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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都沒聽過的小公司)的別的男生在和她約會,還有可能它們會成為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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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類的話.OK FINE! I just want to make friends with her. no more 意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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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個月後好玩的事發生了,我去清大找以前的同學,把車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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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大校園,剛好再停好車下車時遇見她,我那天剛好在公司有個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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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穿的比較正式(比起那天去PUB)所以我第一時間摘下太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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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睛跟她sayhi時她沒馬上認出我來,愣了一下才會那個研究生聯想起
>
> 來,她是看見我掛在身上的狗牌上面的名字時才想起來的,當然我在園
>
> 區工作在哪家公司工作也一五一十的讓她看見了(這裡並沒有對我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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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我的職位做任何炫燿之意),她眼睛大了起來,看見我的車子(那是大
>
> 一開到現在,我現在也沒本錢買這種車),看見我的識別證(只不過是大
>
> 公司裡的小小工程師),那天我去找我同學,她就黏在我旁邊好像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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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識很久了,之後我再也不用打電話給她,她會主動打給我,她會跟她同
>
> 學炫耀她認識我,她和她真正的男朋友(學長對不起,雖然你是我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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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比你早出社會)分手了,就在她在校園遇見我的第三星期,她那被
>
> 鬧分手的博士班學長透過我同學和我聯絡上,他想知道怎麼回事,他很
>
> 理性的和我聊了幾許,我才知道那天遇見那女孩子之後的一星期後,他
>
> 班上就在傳言他女友認識的一個上班族(還強調在園區唷好好笑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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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在裁員),其實從頭到尾我與那女孩就根本不是啥男女朋友(在校園遇
>
> 見她那次後,我和他出去吃過幾次飯後,我就fire她了,因為她會輕易
>
> 的被錢砸死,我討厭錢砸的死的女孩),而那女孩竟拿我為理由在三星期
>
> 內甩了她認識三年多的博士班學長.我和那學長聊了一下,也說清楚了
>
> 整個來龍去脈(從PUB到現在),他跟我說,這種事情在新竹筆筆皆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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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恍然大悟一般的想起了我同學的故事.
>
>
>
> 結論是,
> 女人一點錯都沒有,錯在男人自己,有錢了不起喔,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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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以前自己也是個窮學生過來的,專會欺負窮學生不之拆散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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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稱羨的班對,也不之引燃了多少的惡性循環,一切都是男人自己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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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貨,怪誰啊!僅以這篇文章向天下所有窮學生致意
>
> ,別怕現在人家搶你女友
>
> 你以後一樣會有機會搶別人的,上帝是公平的,別人打你左臉,你一樣
>
> 有機會打別人左臉,打來打去一定會有人倒楣該死被你打到,放心吧,
>
> 好好安心當兵唸書去吧,該你的就是你的.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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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反對戰爭,除非為了和平的緣故--格蘭特*****

Miss July: I'm the girl. Why do I have to carry everything?
Steven: I support Women's Lib. don't you?


台灣新文化紀念館 96.10.18~96.12.25

台北市寧夏路89號大同分局3樓
舊 2001-09-28, 05:5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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