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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msin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721
我想大家都應該有這樣的觀念
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社會
任何人都可以說自己的意見
任何人也都可以對任何意見進而抒發自己的意見

但要避免人身攻擊
網路視同公開場所

人身攻擊毀謗要負法律責任喲
舊 2001-09-19, 10:11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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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ms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