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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是不是該減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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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z11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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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想法:
選舉的時候,每個選民除了投一票贊成票以外
還可以投另外一票-->反對票
得票數計算就變成 贊成票加一分 反對票扣一分
得分數若不夠門檻,即宣告從缺,本屆選舉寧缺勿濫
這樣讓最低層的民意能同時行使 選舉權&罷免權
真好!!
像伍XX這類的,就不會收賄還當選.可能還負分到不行.
2001-09-08, 10:2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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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z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