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每天****1次」跳票 老婆怒告老公違約
勁報記者王志成
「每日至少需****1次以上,女方不得拒絕,月經時得視男方需要行房,每次洗澡得需共浴…」,高雄市一名謝姓男子與翁姓女子在婚前簽下每天至少需****1次等「婚前合約書」,結果謝姓男子沒有「屢行」婚前合約書,翁姓女子一怒之下拿著雙方在婚前所立下合約書控告先生違約。
簽下每天至少需****1次以上性愛「婚前合約書」的男女主角,男的謝先生現年38歲,具有某國立大學土木系學歷,目前是1家營造公司土木工程師,月入近8萬元左右;女的翁女士則比男方小1歲,她是被謝姓男子這兩份婚前合約書所「感動」,於去年3月15日結婚。
謝姓男子與姓女士所簽下「婚前合約書」內容,除了有「每天至少需****1次以上、洗澡共浴」等****合約外,還包括夫妻間財產分配等問題,以及極為私密生活事項,如先生必需每月給付5萬元家用費用、財產歸女方、擦地板等事項。結果雙方結婚半年,先生不屢行合約,夫妻間也經常吵架,雙方因而一狀告到法院。
翁姓女士表示,兩人親密關係並不是很大問題,男方也在結婚前6個月,曾依照「合約」內容,每個月提供5萬元家用費用,但是男方平時生活太過庸懶,應酬過多,又不愛乾淨,兩人常常為了這些瑣碎事情吵架,導致夫妻情感日益破裂。男方在停止供給每月5萬元家用費用後,女方不滿男方違約,遂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當時翁姓女子就是看了先生立下這兩份婚前合約書,深受感動結為連理,最後也因這份合約,雙方鬧到法院,目前這對夫妻所居住大樓,也因為雙方不繳水電費,而各自搬出,可能是雙方始料未及結果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