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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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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
我剛剛查了一下進口郵包相關法令,有一點必須提出供大家參考,即是關於違禁物品.

物品管制或禁止郵寄進口(請查閱關稅法第四十五條、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
及其他相關法令)

關稅法第四十五條:
左列違禁品,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進口。
一、偽造之貨幣、證券、銀行鈔券及印製偽幣印模。
二、賭具及外國發行之獎券、彩票或其他類似之票券。
三、有傷風化之書刊、畫片及誨***物品。
四、宣傳共產主義之書刊及物品。
五、侵害專利權、圖案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
六、依其他法律規定之違禁品。

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
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買A dvd照中華民國法律看來,應該算是違法嘍! 不知怎麼辦,很想買但又怕觸法.
     
      
舊 2001-09-05, 08:4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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