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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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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十公里以下 改以記點處罰

超速十公里以下 改以記點處罰

台北市取締違規超速,即將放寬取締速限。交通局今天宣布,往後超速不超過10公里的駕駛人,將以違規記點,取代現有的罰鍰。台北市民可以稍稍喘一口氣了,市政府24日在交通會報上通過,往後只要超速不超過10公里者,就不罰錢。

目前台北市行車速限,市區是50公里,郊區則是60公里。民眾只要超速未滿10公里,就以違規記點,取代罰款。至於超速10公里以上,及20公里以上,還是按照原有的規定處罰。台北市長馬英九表示,這是為了讓寬限值有法規依據,同時為了順應民意,公里超速,最近引起頗多爭議。

駕駛人可能會發現,一不小心,就會接到令人手軟的紅單。根據交通局統計,今年6月的違規案件約29萬多件,比起去年同期的11萬件,遽增一倍以上。
     
      
舊 2001-08-25, 08:2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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