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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2001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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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有第一篇文章留底,不然看久還真以為自己是沒水準的消費者,對於各位先進的意見,一一回覆:

0.本人對於退貨的原因在於老闆的誠信與我的誠意有差距,價格只是問題的敘述,顯然許多人對於這一點比我還在意,我說過了,三百多元連車錢都不夠,如果真的不是覺得事情跟我想的不一樣,我用不著去花一千買三百。重點是古先生的說詞與我的想法有落差,這是起點而已。沒有對錯。我要做的只不過是請他為我證明我來過而已.......我不認為一般的商家做不到。

1.本人確實老大不小,但是也沒丟臉阿,真理歡迎辨明。

2.美國人覺得台灣人丟臉,我不覺得耶,如果我們將消費者與商家的角色來看,我相信事實比較不會有歧視的感覺,好像台灣人比較差。

3.很多人覺得買到貴是自己的事情,我覺得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不過這樣的想法未免消極...看看市場吧!買貴退價差與滿意保證的商家是越來越多?還是越來越少?世界永遠會流行對的事情,而不是錯的事情。
舊 2001-08-25, 01:34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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