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獅的消費者的漠視
我想在這裡有聽過老獅這一家店的比沒有聽過的人還要多,但是我想應該沒有什麼人知道老獅這一家號稱「服務一級棒」的數十年老店是個並不是一家好的商店為什麼我會這樣說,請看我本人的實際經驗。
本人於八月十五日(有刷卡為證)在老獅(北市開封街112號),向古先生購買JVC XV-S100的DVD,由於本人覺得老闆實在,同時覺得買賣雙方應以誠信原則做生意,自然細水長流,因此在完全沒有殺價的狀態下,本人以一萬元購買,並再購買了一條1200元的光纖線。在最後刷卡時曾向老闆詢問價格是否實在,古先生也說沒有問題啦。
這樣的事情經過六天,本人在康福浪漫家具店的DM上看到同款式機型只需要9688元,本人覺得畢竟只過六天,對於雙方的誠信實在沒有保證,因此本人便於昨晚八月二十一日想古先生說明來意,並要求退貨。
然而古先生對於這樣的看法卻不聞不問,親口說出:「這樣的事情我們董事長說無法處理,也不能退貨」。並說出店面需要開銷等等避重就輕之藉口。本人原本想說是古先生乃為一介職員,能力真的有限,想藉助古先生的證實,來讓社會大眾知道這一家老店的形跡,然而,古先先竟然大出我的意外:不僅不願意證明我曾經來過,同時還說這是我跟公司的事情,他不管。這樣的話顯然與「服務一級棒」的口碑有著極大的落差。為了證明本人真實的來過這一家店面(本人希望可以符合在七日內獲得消保法中的退貨原則),因此也向周遭的電器店面協助證明,然而卻沒有任何一家店面願意幫忙。事後有一家店面透露,這裡很多家店面都是他們家的,同時大家也是鄰居,實在不方便幫忙…。本人迫於無奈,最後找到大同分局的巡邏隊林警員來證明我確實在這個時候出現在這裡(有簽名為證)。
最後,本人有幾件事情想要懇請諸位先進:
1. 價格滿意、七日內無條件退貨這些條例在諸多的賣廠早已落實並未消費者爭取到基本的保障。我想不會有人願意到沒有保障的店面購買任何商品。本人認為執業數十年的店面有著這樣的舉止,不僅對於我個人,對於未來每個不清楚狀況的消費者都是風險,雖然價錢不過是三百多元,連支付本人的交通費及請半天假的機會成本都不足,但是若能視為為廣大的影音消費者做真實的消費經歷敘述,顯然是相當值得。
2. 本人將會向消基會提出正式的告訴,在這段期間內,本人只會做出本人所經歷到的適時陳述,同時負法律責任,但礙於人身安全,本人只能先以匿名傳達,一旦需要對質或是做證時,本人義不容辭。
3. 本人希望諸位先進前輩儘量查證、詢問(我相信許多人都是這一家的老主顧),本人不希望各位先進認為這是一封惡意毀謗的信件,相反的,我希望大家多出這樣的一分力,讓我們的消費者購物環境可以更好。
最後,我希望我不僅能在司法上獲得勝訴的判決,也期待在諸位身上獲得良心的考驗。縱使司法在目前沒有實際的公權力可以懲罰這樣的行為,但是我相信只要知道的人夠多,以市場自然競爭的法則,這樣的店勢必會被淘汰。
謝謝各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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