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cw
哞可以建議你,不一定非得找到彼此”賞心悅目”者才考慮交往,當你認為一個女孩子你還看得順眼,對方也覺得你不差時,勇敢的提出交往的要求,可以直說∼是否可以交往看看,讓彼此更加的熟識!為期一個月∼若一個月後覺得彼此真的不合!可以不用再續約∼無論如何你我也多一個好朋友ㄚ。用這種方式會交到比較多的女朋友與”女”朋友!不要有太多的規定侷限住自己。
一個人活的精采∼但不可否認的!孤寂了點。
TO:銀色三冠王IS
" 愛一個人只要一秒鐘, 忘一個人卻是一輩子的事"
哞也很喜歡這句話!
TO:egg98
哞ㄚ∼哞22歲!四年前分手的女朋友大哞六歲∼也因此才會有那麼多外在的阻撓!她是個孝順ㄉ女孩,她家人反對她與比她年紀小的男孩交往,她自然會在意家人的喜好認定!也因此在她心中因掙扎而囤積了許多的壓力!即使哞認為年齡的問題無所謂。哞與她之間光是因為年齡的問題就泛起許多驚濤駭浪∼讓兩個人都感到水深火熱∼即使兩個人極力的排山倒海∼還是敵不過世間無情的摧殘而無法浩劫重生∼近一年後想想∼既然愛她!就該為她著想∼與她商量後決定協議分手!分手方式的平靜與交往時的波濤相比∼實在天壤之別。
所以哞在前面的Post才會打!沒事別老想讓自己的愛情刻骨銘心∼別太閒!當時的哞多奢望與她之間的愛情能夠平平靜靜的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