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ackcpc
想必是吃了他... 而不是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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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吃掉,女的留著"用".
想到粉久以前的女友(交住一年半),在我們辦完事後,跟我聊天時,就提到在她在泡沫紅茶打工認識的一個男人,說著她的種種.....
那時的我一點都不在意,因為我非常相信我們的愛情,是誰也無法介入的.結果在有一次吵架之後,她就提出分手了.
後來,隔一陣子(大約一週),把在我家有她的東西全部拿回給她,結果知道她跟"那位"己經在一起了,且都搬過去跟他一起住了,所以看樣子我也是載綠帽很久了.
算了,當作....不說了.(對了,一年後結婚了,不過不知道是跟誰結婚).
我是花了三年才忘了她的.如今已經五年了,才能當作是毫不在意.
不過我還是相信愛情的啦!
而且這五年,每次遇到的女孩,都一個比一個好,害我都不敢下手,深怕有更好的錯過.(我會不會十年後還在說這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