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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慧儀/台北報導 經發會就業組上午的分組會議達成不廢除基本工資的共識,但在此同時勞委會主委陳菊則強調基本工資將考慮以時薪制來發佈。而依據現行勞基法的規定,在週休二日後因工時彈性化,多出的五十二天已經不是例假,依工作時數計算,勞工每月最低工資低於基本工資一五八四○元而將降為一萬二千元左右。
陳菊表示,經發會就業組上午已經達成不廢除基本工資的共識,不過同意基本工資的計算方式必須再經過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就經濟發展等各種條件進行考量,討論是否修正計算公式。
至於基本工資改採時薪制發布問題,陳菊表示,事實上歐美國家都是「NO WORK NO PAY」有工作才有所得的觀念,對於勞工團體認為採時薪制之後,勞工將有變相減薪的可能,陳菊表示,她尊重勞工團體的不同意見,不過經發會是採共識決,必須尊重經發會的討論。
目前勞基法明文規定,勞工每七日應有一天的例假,雇主必須給付勞工例假日工資。但在工時改為每週四十二小時的情形下,一旦配合工時彈性化,雇主事實上可以讓勞工週休二日,一週只上班五天,相當於勞工共可休一○四日。
在這一○四日當中,雇主實際上只需付出五十二天的例假日薪資,另外的五十二天因為已經不是例假,雇主依法可不支薪,因此也可以說,只要勞委會改採時薪制來發布基本工資,在不用修改勞基法的情況下,雇主就可以省下五十二天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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