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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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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風的故鄉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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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自由

一再往壞處想是因為沒有人有資格為牠背書...
沒有人能保證牠不再犯...
只要沒被槍決,犯錯的人還是會有回到社會的一天...
既然如此,何必有刑期長短,5年,5個月,
有何差別?還不是會有出獄的一天,
還不是有可能發生所有善良民眾不願見到的事情...
牠所求的是重新做人...?奮發向上...?
我所求的不過就是牠服完刑期,給被害人和整個社會一個"小小的交代"...


其實 cwj51688 本著慈悲的心也不是不好~~
而眾多朋友的擔心也是有理
只因每個人的看法及處理方式不同 !!

就我而言,自由大大的觀點倒是較能的到我的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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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PCDVD
PCDVD愛我.....
舊 2001-08-11, 12:39 P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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