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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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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her! gan! 那些官員是吃屎長大的啊!  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嗎!我最討厭強姦犯了(我在以前的發言文章就聲明過),沒想到他只因為"考上大學"就有這個特權假釋,天哪~這個社會是怎麼啦!-_-" ,俗語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難道這個就是強姦二十幾個人的惡報嗎?如果他真的有心為社會服務,在監獄也是能做到啊!比如說在監獄做手工藝品之類的東西,然後再將賣的錢捐給社會,這樣也行啊!(我們屏東的監獄就是這樣做,不止手工藝品而已,他們還有賣醬油之類的東西,都是義賣!) 我覺得將一個犯了重罪的人隨便放出來根本就是....不定時炸彈!如果就這麼放了出來,那所有的殺人犯只要考上大學不就都可以出來滿街跑了嗎?  不是不給他機會,而是.....算了,不想說了...當他在強姦二十幾個女孩子的時候有想到那麼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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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風有訊,秋月無邊,虧我思嬌的情緒好比度日如年,雖然我不是玉樹臨風,瀟灑倜儻,但我有廣闊的胸襟加強健的臂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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