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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N-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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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29
ㄜ∼,我這樣說可能會引起大家不悅,可是我還是覺得應該要出聲一下。大家憑什麼認為喜歡4:3的就是愚民?有什麼依據可以很明確的說,這個站上的主流意見是絕對的標準?感官的好惡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東西,我們憑什麼認為我們的鑑賞力優於別人?我們有什麼資格說我們的喜好是高尚、有品味的,不合於這個標準都是愚昧的、無知的、欠缺素養的?
從相反的方向來說,誰能說明螢幕上多看到兩棵樹或兩輛車是比較有意義的?為什麼少看到兩個人可是可以看到比較大隻的恐龍是不值得的?更何況有的DVD製作,寬螢幕多看到的比少標準螢幕看到的更多(有些會上下截去部分,其中我覺得阿波羅13最誇張)。
我無意要指責或非難任何人,只是覺得這樣的言論不很尊重不同意見,而且實際上不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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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1-06-20, 02:08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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