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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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大早就買了
雖然說公眾人物的私領域不該成為報導的題材
但如果友人藉假造某些假象藉以牟利
媒體應該有責任為大眾把關才是
例如某明星有沒有男朋友、是不是被包養關我們鳥事
但如果是她們知道消費者喜歡清純的美眉
因而製造自己很清純的假象以牟利
這涉及詐欺,此時媒體就有踢爆內幕的責任
壹周刊、蘋果日報在香港玩的是有點過分
但台灣的記者老是和政商名流、影劇名媛作「好朋友」
拿了公關稿、消息稿就是一陣亂抄、一點也不知道求證
拿媒體公器去做人家的傳聲筒
這也未免太沒骨氣了
希望有了壹周刊
台灣喜歡騙人的公眾人物(美其名為塑造形象)
能多少之所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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