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您的住址: 台中市位台灣中部,舊名「大墩」
文章: 3,106
|
回覆: 回覆: 狂賀-蘇建和等盜匪案-實證司法已X-人權至上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akeking
你說的是吳東亮的姐姐家遭竊那件事吧。那些少年是住在他姐姐家附近,事發當天
在她家圍牆外聊天,被監視器拍下,警察就把他們全抓起來刑求逼供,一口咬定是
他們幹的。在案發現場有採集到搶匪的口水,送去做 DNA 比對後,和那些少年
無一相符。但警察仍不相信科學證據,拒不放人。直到後來真正的搶罪落網了,他
們才承認錯誤。
那些少年是居於社會底層沒錯,但他們就活該受此待遇嗎?
要是那一天你因為路過犯罪現場被拍到而被抓去刑求,你做何感想?
警察身負人民付予的公權力,辦案一定要講程序正義。只靠刑求逼供來辦案,
這種社會豈不太恐怖了。我不想生活在這種環境中。
|
不是這件事,吳東亮被綁架,當年警察為了上級的命令早點破案,於是先找有地緣的青少年問話,後來被抓了,可是等到後來真正的歹徒(胡關寶)打電話來要求談判才知道抓錯人,人就是謹言慎行,好好的做自己本分,因為我們社會太過民主了,亂象屢見不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