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ova Shin
*停權中*
 
Nova S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板橋
文章: 189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狂賀-蘇建和等盜匪案-實證司法已X-人權至上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okog123
會不會港劇看太多了,還是有過經驗?我只知道以前警察刑求一定讓你說不出話來,記得有一招是綁你到暗室後讓你看不到四周環境,之後問你話,你不回答,他會假裝在你身上插一個洞,之後用水龍頭慢慢滴水下來,他會告述你在你身上放血,再不講會失血而死,有很多人還沒講就嚇死了



這是案發當事人的自白
我跟他不是很熟

【 案 情 簡 介 】


  1991年3月24日凌晨,汐止鎮吳宅遭人潛入,吳氏夫婦被砍殺身亡,這宗慘絕人寰的命案不僅破碎一個幸福的家庭,更埋下製造三個無辜家庭的不幸。只因為警方不相信兇手王文孝一人可以砍殺七十九刀,在刑求逼迫下,讓王文孝供出包括自己弟弟王文忠在內,共有四人共謀;再以同樣方法令王文忠供出其它三個共謀,即為蘇建和等三人。
  8月16日,3人陸續被捕,雖然沒有任何證據,雖然莊林勳還有「不在場證明」,但也同樣在刑求逼供(包括以打火機燒下巴、倒吊灌尿水、辣椒水;以鐵棰隔著電話簿捶打胸部;以電擊棒電擊下體;燒焦之後再為其擦上綠油精;脫光衣服坐在冰塊上,再用大型電風扇吹他脫光衣服綁在椅子上,然後在水溼的地板上以電擊棒導電,讓被告背著椅子在地上跳著,名之曰:耍猴戲等等)之下,他們簽下了互有出入的「自白書」,連同非法從莊林勳家中隨意取得的24塊硬幣,法院便將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三人各處以兩個死刑,王文忠以在樓下把風的「結夥竊盜未遂」罪名判刑2年8個月(已出獄,並為蘇案喊冤),王文孝於次年1月11日軍法槍決完畢。
  蘇建和等三人於1995年2月4日三審判決定讞,由於本案之審理與判決,無論在採證、事實認定或用法方面都出現嚴重瑕疵,使得當時檢察總長陳涵前後共提起三次非常上訴列舉24項重大疑點,但皆遭最高法院駁回,至此,法律之路已走到盡頭,民間遂發起大規模救援行動……。

http://hef.yam.org.tw/research/sue/brief.htm
不要老是看港劇,看面像
而也看點新聞,這樣智慧才會生長

在下的國文老師過去擔任某監獄的教官
有沒有刑求?事實勝於雄辯
像是用電話簿,裝水綁兩頭的水管(不是那種你記得的),電老二等等
要玩到你招供是很簡單的
舊 2003-01-14, 12:02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va Sh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