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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每個人都有自己表達的方式,看不看的懂,或是把這句話如何解釋,都是看的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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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表達的人的問題,一句話心中有十分,卻只表達出三分
還怪看的人不自己推敲去剩下的七分,這是什麼道理?
講話講一半,剩下的說好聽點是留情面,實際上卻是故意打迷糊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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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在PO文章,需要每個字像法律條文般一樣清楚嗎?
既使是法律條文,也有解釋不清的時候,需要大法官解釋,但大法官有時也解釋不清∼
那就是文字的奧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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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的奧妙?(大笑)
嗯,這個說法可以讓表達能力不好的人得到充份的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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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今天的問題並不是誰的文字表達好,誰的知識高
重點是soccer兄您的〝態度〞的問題,一些人寫的文章,只要有您看不順眼的地方
就直接點出來罵,對∼說〝罵〞是嚴重點,但在我感覺上就是
您在回文章時,在我感覺上是完全不尊重原PO文章人的〝人格〞,很不客氣的點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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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看不順眼,而是對方的說法有錯誤,這時不能指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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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也許,別人言詞中有不清楚的地方,也有錯誤的地方∼
但您可以以輕鬆或是以請問的方式,問在原發文者您覺得有問題的地方∼
相對的提出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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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這樣輕鬆是你的事,不要干涉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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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而您在回您覺得有問題的地方時,語氣一向都是別人都是錯的,是垃圾,會誤導別人,您提出來的才是正確的,別人要看你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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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沒有這樣說,你如果覺得你是正確的,可以繼續堅持己見啊,把證據拿出來證明啊
如果只能在事後把自己說過的話加上解釋,那沒什麼,硬凹誰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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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諸不管是對是錯,您的言語中根本就是〝人身攻擊〞,還是玩文字遊戲?
挑出別人的語病引以為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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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病?
喔,有錯誤的觀念就說「那只是語病」啊
這解釋真好,用來脫罪也真方便,
你當警察應該不錯,開槍殺人之後說那只是槍支走火,不是你的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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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這樣您再有多高的學識,在下我都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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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以為然是你的事
我也不需要你來肯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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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因為我書也沒念多高,中文程度也沒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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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不用拿出來說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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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但我有一顆謙虛,求學的心,任何人說的話,我都會尊重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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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不能明辨是非的時候,這樣子是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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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至於內容的錯與對,我會自己去判別,自己去求證
才不會陷入人云己云的地步,至少小弟是如此
所以我永遠都在學習與求證中度過,既是是親眼看見的事實,我也會保持相當的疑問..
並不是我的人格有多高尚,多清高,至少我會到處看看
有時間的話,在別人的文章中回應自己的看法,有時會發表自己的所見所聞
至於內容如何,觀看者的心態怎樣,那是每個人的自由,
也歡迎別人的指教,這是一個公開的場所,也是社會的一部份,歡迎大家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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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個人有個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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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但......我不喜歡像您用如此態度的回文,您已經污辱到我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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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污辱?我看不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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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enralph
言盡如此,我也沒有多厲害,只是寫出我的感受,如此而已....
也不會再回應任何有關懷疑到我的人格的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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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個打了就跑的..........
如果你不想要繼續回應,可以用簡訊傳給我啊
故意在公開板面上發文,就是逼我回應
然後又預先留好下台階,真是方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