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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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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42
Re: 可笑的臺灣媒體


今天看到某台新聞寫著:你認為國策顧問與X小姐的緋聞是:(1)仙人跳(2)性侵害,來給民眾投票。

天呀,“我認為”算那根蔥呀,這種事情應該讓司法去做裁定,怎麼會是人民來發表“個人的看法”呢?即使“我認為怎樣”,又能改變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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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同你的說法,這種事情應該讓司法去做裁定,如果用民眾投票,而後來司法所做的裁定又和民眾投票不同時,很容易讓一些民眾誤以為司法不公等等的誤解...
現在看新聞還真是熱鬧....
舊 2001-05-16, 01:22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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