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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 S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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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板橋
文章: 18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W
就單以美式英語來說,沒有所謂的正確的說法,只有你說的對方聽的懂不懂,聽的懂就是正確的,英國人才喜歡咬文嚼字的,如果真的要學有文法的英文,實用性其實不是很高,除非你是需要作一些官方文件或是你們公司有要求,否則花很多時間鑽研後所得到的實質成果其實會很少~~


嗯嗯,我同意
如果英文文法一流,單字一字不漏,實際對話卻哈背哈背的講不出來
跟對文法不熟,講起來卻溜的不得了

我會選後者~

畢竟會講還是比較有優勢的
舊 2002-12-01, 07:3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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