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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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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4,94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IGHTY MOUSE
PS III:各位大大,若是有空經過士林中正路上那間很大間的黃色的店,
進門後,在數位像機專區,若是看到一位長的類似(威爾史密斯的顏色+席維斯史特龍的費司+阿諾史瓦辛格的身材)/3的人,不用懷疑,那個人就是本文的主角....



是GOZILLA嗎???
__________________
懶人相機.......


愛一個人!要了解,也要開解;要道歉,也要道謝;
要認錯,也要改錯;要體貼,也要體諒。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而不是縱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問,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而不是控訴;是難忘,而不是遺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
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如果你都做到了,
即使你不再愛一個人,也只有懷念,而不會懷恨。

你懂得如何去愛了嗎?試試看吧!
"If you love someone, let it be and set him/her free,
if he/she comes back to you, it's meant to be"

如果你愛一個人,隨遇而安,讓他/她自由的飛,
如果最後他/她還是回到你身邊,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舊 2002-11-29, 08:07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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