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以前也曾去光華商場門口左手邊一直到中間在過去一點的店家買IBM40G的硬碟....結果也是因為我的主機板過舊....最多只能抓到30G的.....所以就拿去換....老闆也是不太願意....因為硬碟本身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我自己當初不曉得自己的主機板只能抓到30G....所以對店家來說一個沒有問題但是已經拆封的硬碟是很難再賣出去的...還得送回代理商那裡處理....所以對店家來說當然不願意換.....有責任的是買家自己....雖然最後老闆願意讓我換....但是我還是覺得對不起老闆.....
以法律的角度觀之....今天有責任的是買家自己....店家除了硬碟有瑕疵之外....對於消費者其實並無任何法律責任...最多是基於服務的心態來協助消費者退換產品.....所以固然店員的態度有問題....但也不能因此說店家OOXX....
試想如果你是老闆...今天有人上午買了一個硬碟....下午跑來說因為主機板不能配合而要求換其他東西或者今天我買了一台燒錄機....結果跑去找店家說因為朋友說這款燒錄機不好所以我要換..........你會不會有一點....
若店家願意換....這只能說店家服務好....不太願意換....這只能說自己在買東西之前未先做好功課.....將責任全歸於店家...我想這有欠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