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住美國的朋有請進
瀏覽單個文章
DanF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Seattle, WA
文章: 6,075
先看看信用卡帳單吧
如果沒被CHARGE第二次你就賺到了
廠商寄錯當然不能怪罪消費者
所以你就裝傻繼續用下去吧(最好的方法就叫裝傻)
但如果廠商以[書面通知]你要求你把貨物退回或是付錢你最好乖乖照辦
沒理由為了$2000背上詐欺或侵占的前科
2002-11-19, 09:10 AM #
7
DanFa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DanFang
查詢DanFa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DanFa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