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FTI
Golden Member
 
GFT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3,794
Re: 我覺得不需要改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oofe
針腳定義相同, 都是Vcc、USB-、USB+、接地。
雖然CASE面版上的USB接頭為1.1規格,但只要牌針沒插錯,一樣可以正常使用。
傳輸速度會稍微影響一點點。

我是另外一塊PCI USB2.0界面卡, 配上USB2.0外接硬碟,
插在PCI卡上接頭 和 插在CASE面版上接頭,兩者傳檔速度差別
幾乎感覺不出來。


USB1.1和2.0速度差很多
試過傳同樣的檔案 2.0的時間只要1.1的1/6左右
舊 2002-11-15, 11:49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FT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