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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承認我在台灣時,不論開車還是騎機車,幾乎都會停在在停止線之前, 反正沒人鳥我嘛(我住中部鄉下). 可是我來西雅圖之後, 起先照樣停在停止線之前, 屢次遭到穿越馬路的行人白眼(因為她們要繞過我), 這我才意識到,我不只違規,更重重的侵犯到了行人的權益! 這邊的行人都會用眼睛告訴你你違規了, 也侵犯到我了!! 另外還有一種停止線畫在距離路口數公尺外的地方, 前面沒有行人穿越道, 這下我就不怕被行人白眼了,就大剌剌的超越停止線, 停在路口前, 結果這下好了, 右邊來了輛兩截的大巴士要左轉, 我成了妨礙她左轉的車輛並把她後面的車都堵住了.....這下我又意識到我不只又違規了,還妨礙到其他車子的行進, 原來停止線畫在那麼遠是有用意的! 是要預留緩衝區給大巴士轉的!! 當下真是進退不得,羞紅了臉...這比接了張罰單還慘..尷尬極了...
其實,停車超過停止線應罰的款應該不是很多啦(雖然我不知道是多少,我猜的), 主要是被動的警惕開車和騎機車的人要尊重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在人情味濃厚的台灣, 行人都是得過且過而造成開車騎機車的人"軟土深堀", 我現在每次回台灣開車騎機車,都會停在停止線之後(雖然大家都停在我前面,滿奇怪的鏡頭...), 至少我可以告訴我自己,我沒有違規,更重要的是,我沒有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繞!! 我改變不了其他人,起碼我可以從我自身做起, 自己也沒有負擔,也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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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人不癡狂枉少年", 少年時幹過的蠢事還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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