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oushen
Elite Member
 
lious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W


事實上我並沒有要求高道德,只是取締的方式是否合法,之前就說過了,照相器材的合法性根本有問題,取締過程有瑕疵,即便是握有鐵證,該證據在法律前面依舊是不能成立~~


這的確是我們兩個觀點不同的地方!!
但 , 先不管取證方式如何 , 民眾其實都是知道合不合法 , 違不違規 ,
只是 , 有沒有警察 , 才選擇性的遵不遵守 !!
所以我強調的是這點 ....

為什麼民眾不能自發性的守法 ?? 被抓到了才不爽的叫囂 ,
這才是我訴求的重點 ...
舊 2002-11-10, 09:02 A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oush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