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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朋友:
您說:小明轉述小華罵阿財"偷錢的王八蛋",
阿財聽到了,如果事實上他沒偷錢,
他應該告小華,而不是指責小明,
而小明如果轉述過程中並沒有加入個人意見,
(比如在"偷錢的王八蛋"中加註"烏龜"...)
那阿財也不能因為小明在轉述時"十分傳神"而對小明採取任何行動...在法,理上,都不能.
我不認為如此,也許您是記者,所以比較沒有這種感覺,但是對當事人來說,這可是『名譽』問題啊!
MP3比如這次成大MP3事件,成大學生義憤填膺的要求『某報記者道歉!』為什麼?就是因為該名記者為了搶頭條、搶獨家,在沒有瞭解事件真相前,既直接判定:『成大學生盜拷光碟、校園販賣』,一句話打死一 群無辜學生!還是莫須有的罪名!天!只是下載MP3而已,就已經被『記者大人』定下『盜拷並販賣』的罪名,您說說,接下來以訛傳訛,造成什麼後果?
我不認為您舉的例子很恰當,以一個記者身份來說,您說這句話我認為正代表您作記者的習慣:『打聽到的新聞就說。』轉述的話無罪?那前一位醫生為什麼生氣?
網路言論還有一個特點,就是隱私,很多人茲意謾罵,道聽途說,人云亦云,絲毫不深思,而且往往『罵的越大聲,獲得迴響越多』,『罵的大聲就是主角、言論權威』、合理嗎?只因為別人不知道你的身份, 就可以亂說?
轉述和轉貼,我不認為這中間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同樣都是把『話傳出去』。是的,動作是不一樣,但是傳出去之前,沒有先想清楚傳出去的後果,個人以為萬萬不可。以前一位醫生的例子,當事人在接到信 件,以為是真,基於『正義感』,好心的『散發』,結果吃上『毀人名譽』的官司。這種事在網路上太多了,之前還有『**牛奶』、『**電信』....一堆,結果呢?您是記者,很清楚這些事件引發什麼後果 。
以這次的事件來說,因為兩造都已經發表『公開聲明』,因為已經是公開,其言論本來就是可供流傳(前提是不可扭曲或刪改),但是其他類似網路傳言的例子呢?不會造成對方困擾?算了吧!
我認為CCRen大哥的焦點就在於此,而小建兄說的也很好:『謠言止於智者』。不過我認為查證謠言這很簡單,只要是『傳言』,非公開聲明,就別亂來,畢竟已經公開聲明,其人已經表明身份,表示願負此一 言論責任,那麼我們轉述,立場就很單純。相對那些不公開身份就肆意批評的人,還利用網路的私密性來傳播,其人的人格及意圖,都有待商榷。
或許您會以:『報紙上很多社評記者都不公開名字』,來做回答,但是記者有:『第四權』之稱,不公開是對他做保護,而其言論,也多以社會現象來做批判。但是您舉的例子實在令我頭皮發麻,聽來的就 可說?不關它是否有關別人名譽?好吧!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您設身處地想想:
『據本人瞭解,某某記者因為對其公司忿忿不平,出沒於PC***,近期將在PC***站上,公布***高官與該公司掛勾內幕』請大家看到這封信,請用力傳出!
您以為如何?這只是個簡單的例子,但是只要一些人信以為真,利用網路傳播,隔天只怕上頭條,對誰受傷最大?不會是那名一開始造謠的人,是那名記者,而傳播的人、不查證就登報的記者,都是幫兇!
我很欣賞一些查證再查證,才報導一些社會黑暗面的記者,他們是真正的有道德勇氣。而一些為了業績,開著SNG到處轉播,不經對方同意就直接上新聞的暴力侵犯人身自由,個人以為是民主過度扭曲,把民主 賦予太高的意義,假借『言論自由』、『民主真相』傷害很多人,狗仔隊就在形容這種現象的記者,非常好的形容詞,而社會這樣的示範,正是造成網路留言暴力、謠言傳播的萬惡淵藪,也是成大MP3事件, 學生真正的訴求被抹煞的原因啊!
回到這個站來說,之所以沒有天堂那般容易罵來罵去,除了留言版設計的優良外,最重要的就是有人會出來義正言詞阻止這種不理智的謾罵,幾位星星特多的大哥,都是這樣的人物。謠言很容易阻止,重點 是有人出來阻止更多人搧風點火,而不是以訛傳訛,深怕不附和,就被群起攻之,而被排除在外。
這位記者朋友,希望你是勇於採訪真相,並予以公開的記者,我會打從心理敬佩你。若你是為了業績,以記者的身份作保護,到處採訪小消息的人,那您就真的只是平凡人,只希望你在報導前,先想想會不會害 了某位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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