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cc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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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網友
在下可不認為您與小弟的論點"都在說同一回事兒"
個人一再強調的就是"未經查證卻四處轉貼"這件事是不對的
但您似乎以對方無法證明這種轉貼行為有"惡意之故意"而有恃無恐
認為到處散佈自己都沒辦法分辨是非的文章為"新聞自由"而不具法律責任
坦白講,小弟只是個做電子的粗工,對這些法律的東西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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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沒必要把論戰焦點扯到一些語病上啦,
因此而模糊原來的焦點,可不是我要的,
我的意思是:
您認為"新聞自由"屬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不能影響到別人的權益...在此暫指"巧網"吧!因此,我們在沒有證明的情況下,不能任意做"詆毀"巧網的行為....(這樣說不知是否有錯??)
而我表示,巧網有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但是這個權利不能影響其他人的自由....
您我的論點正好落在同一件事,天平的兩端,您有沒有發現,我是針對巧網公告做出的反應,當然,我用了些"無俚頭"的語句,也許是因為這樣的態度讓您反感,不過,可別因為"無俚頭"而把原來的精神給否定了.. ..
另外,關於轉貼行為,已有不少網友幫我說明了,我並非主張"轉貼"無責任,我是指"轉述",
例如:小明轉述小華罵阿財"偷錢的王八蛋",
阿財聽到了,如果事實上他沒偷錢,
他應該告小華,而不是指責小明,
而小明如果轉述過程中並沒有加入個人意見,
(比如在"偷錢的王八蛋"中加註"烏龜"...)
那阿財也不能因為小明在轉述時"十分傳神"而對小明採取任何行動...在法,理上,都不能.
所以比較聰明的記者,
在處理"敏感度高"的新聞(尤其是政治新聞),
都會很小心,許多話,都會加上"根據XX表示",
電視新聞更是讓當事人自己講,
....不過,當然也有菜鳥或一時激情的老鳥,
會不小心在新聞中加了個人的注解,
而新聞"守門人"若也一時不察,
脫線演出就出現了!!
CCREN老大,您也別非要爭到您對我錯,畢竟真實生活是"類比"的,不是電子邏輯非零即一的二進制世界,事實上,為了解決一些數位科技的瓶頸,我們不也在尋求類似DNA密碼,這種容許灰色地帶的新邏輯嗎??
不然我認輸好了....但是我相信這絕對不是您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