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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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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我比較支持dora的說法∼

不管是在網路上或現實社會上....我的觀感如下:
轉告新聞或任一事件並不是一件罪惡的事情,何況並詳細交代新聞來源。

此外,新聞工作者若不尊重當事者意願而逕行採訪或挖人隱私。這點在道德上、法律上都說不過去的,小弟也是持反對立場。

至於何以今日新聞業者仍有點"囂張"般地肆意採訪新聞、拍攝畫面呢?不在其合法性.乃在於其屬告訴乃論罪,而一般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去計較罷了。

至於公眾人物是因為雖討厭新聞記者亂拍攝畫面或採訪,然有時仍得"利用"到新聞記者幫其宣傳,故求忍讓以求後路吧!

今超頻者天堂創始站長賴先生的聲明文章,已經宣告轉貼之許可,轉貼者並註明出處,那麼這就等於是一般的資訊傳遞而已,並非肆意毀謗巧網。

就好比在一個公園廣場,聽到A大聲毀謗B的人格名譽,在場所有聽到的人並不能禁止說不准外傳這個訊息,這是言論自由。倘若涉及毀謗罪,法律罰A而非其餘大眾。

有人質問何以那些人不弄清楚事情真相就亂傳話?

是的,謠言是會止於智者的。

但是上真正有"大智慧"者有幾人?又何以能要求一般芸芸眾生放下其手邊事情不做而來查明此事之後再傳,沒多少人有此"美國時間"吧?

就道德面,弄清事情真相後再傳遞消息的人是智者,而未弄清楚事情真相就傳遞消息的人是平凡人。

在法律上,此案例傳遞消息者就我認為是沒有罪的。

而在此大聲疾呼要認清事情真相才能傳遞的人,我敬佩您,您是屬於有智慧的人,但我想可能曲高和寡!

啊?問我....

我只是再平凡不過的路人甲罷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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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ktail 小建
舊 2001-04-24, 05:16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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