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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dor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20
to: chang

可是....可是人家真的是記者耶..
別那麼嚴肅啦,
我是指"轉述&報導"---這個才是新聞自由的重點,
您可能認為"記者要查證消息來源",
這是指有"結果"的事,
對於"尚無結果",或是"正在發生"的事,
當然就無法查證了,
但我們可以做"現象的報導"...
事實上大多數的新聞都是"現象的報導",
尤其電視新聞...
而我有感而發是因為巧網的"公告",
因為那個公告已侵害大家"自由報導"的權利了!
另外,"新聞自由"不是新聞記者的專權,
任何人都可以"報導",
而在網路時代,"大眾媒體"早已不是掌在少數人手,
您我都可以當記者啦....

早年戒嚴期,當記者得申請"記者證",
現在...不必了啦!!

別氣喔,我沒有在罵or教訓任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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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Dora Dora
舊 2001-04-24, 01:09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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