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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Mam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站長
停一個人權,至少要看他10篇以上的文章才會做結論,另外先前有聲明過,吵架雙方不分對錯,用吵的用罵的就是一樣辦理,當然主動者的處罰通常是無限期
不說也罷~~~
2002-10-12, 05:30 PM #
8
Big 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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