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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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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1999
文章: 624
停一個人權,至少要看他10篇以上的文章才會做結論,另外先前有聲明過,吵架雙方不分對錯,用吵的用罵的就是一樣辦理,當然主動者的處罰通常是無限期
舊 2002-10-12, 04:5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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