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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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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阿容
每月士兵的調佔缺或調升職級也是我在辦(由我決定誰佔士官缺)
那這樣不是會有點不公平(諾對某人有偏見的話)



1.事實上
只要牽涉到"人"的決策就很難有所謂"真公平"之事
此其一也

2.其二
制度上已經不具公平性了
規定中(師父交代的)
義務役能調佔士官缺者只有二種人
一類為大專兵
二類為一般兵上過預士班者
所以
若為一般兵且無預士資格者
則無法調佔士官缺

3.其三
具有上述資格者
也不代表一定可以升為下士
因為還有另一個必要條件----名目相符(一個蘿蔔一個坑)
也就是說
若兵科為行政兵則要有行政士官的職缺才可
同樣的
若為建築兵則為建築士官
槍帆兵則為槍帆士官.......以此類推

舉本隊為例
因為本部為陸地單位
所以並無槍帆士官之職缺
故分發至此的海軍義務役槍帆兵注定一定是"一兵"退伍

4.其四
若由隊上軍官決定
我看也很難有公平之事
因為他們也無法真正"評鑑"誰才真的表現好
而我卻比較貼近其他士兵
誰的表現好壞則本人會一目了然

而且本人自問"正派經營"
絕不會像本人師父居心不良的

5.其五
由我撰寫上呈調缺與調升的公文
並非就會無人聞問
還需要多位軍官的用印
上面還有勤務隊的隊職官
以及行政處的職掌女軍官(巧克力)......等等
只不過他們都會一如往常的沒有意見罷了

本人為人一向是崇尚"公平正義"的
其實若有士官缺且若有人符合資格者
原則上本人一定都會讓其調佔士官缺
因為終究士兵的薪餉太低了
所以阿容 兄您有些多慮了
不過
本隊文書士的權力大也是事實的
舊 2002-09-30, 03:40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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