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國華
*停權中*
 
國華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沒有
文章: 9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布丁貓
薛小姐我常常看他報新聞,覺得他長的不錯氣質也很好,暴出薛凱子事件我也覺得還好,畢竟那是你情我願的事,如果德原沒有不良企圖的話,怎麼可能見面才兩次就願意花大錢買東西給他呢?想也知道當時德原一定也有不良意圖吧,



這件事的4個面向我的解讀如下

1.送禮事件:德元就算有不良企圖,但也不是直接把她按在地上強暴,而是先送超乎尋常的超級重禮試探,收下大禮就表示答應****,換做我是德元也會這樣理解。


2.刷爆事件:就算德元企圖不良在先,但並不表示薛有權以敲詐方式施以「懲罰」
她只是主播不是社會道德大法官。


3.車禍事件:因職業傷害求償的理由在她如常上班看不到影響後就不攻自破,此時應該馬上承認,卻把球踢給榮總;就算當初醫生真的有講500萬但現在情勢下榮總為求自保勢必不會接這一球,國中生智商應該都能預測到。


4.學歷和打工盜刷事件:這些極為容易查證的事還說謊,形同自爆


在媒體焦點下比在法庭上還應慎重,只要被發現說一個謊就什麼都完了
最初送禮事件大家或許還羅生門不知誰對
但後來學歷很明顯說謊,所以一般人自動聯想到之前全是說謊

以這種「挖出顯而易見的謊先毀其信用,同理可證全是說謊」的戰略主軸,這次圍攻光明頂的確砍得入骨三分,逼得TVBS也不得不自斷尾巴求脫身。

記者最討厭羅生門,所以既然"現在的罪無法證明"我就用放大鏡挖妳以前的罪,一但成了罪人要掛什麼罪名都方便太多了,這招各位不妨學起來,非常受用。

信不信我現在如果跳出來說薛以前倒我的會倒了800萬,大家也都信。
舊 2002-09-26, 05:31 AM #1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國華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