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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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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這篇其實老話一句, 此題無解.
車不能開快, 那為什麼強調馬力的車子每年推陳出新, 爾且越來越快?
要開(騎)快車, 技術要好. 可是駕駛人要怎麼應付突發狀況? (例如突然一個小孩子, 一隻小狗衝出來). 為什麼會說要開快車去賽車場? 因為賽車場以將突發狀況減至最低.
撞死了人, 要怎麼辦? 被撞死的家屬, 敢怎樣? 要怎樣? 要告死對方? 那對方身無分文家裡還有兩老拼了命賺錢使其能唸完大學對自己的子女盡應盡的義務, 還能告死對方嗎?
如果對方有錢, 這輩子最心愛的女(男)人就值那麼兩千萬嗎? (前提還要是告的贏)
開(騎)快車結果撞死的是這輩子最好的朋友的老婆怎麼辦?
買了台用自己血汗所賺來的保時捷, 結果不能開超過50km, 那買了幹麻?
台灣為什麼沒有像"國外"一樣的賽車場地? 試問如果真的有是有幾個人"真正"符合開(騎)快車的資格? (名賽車手曾說過, 用膽子, 天份與直覺去賽車, 死路一條)
人就是這樣, 侷限於自我的範圍之內. 什麼都要顧到, 卻到頭來什麼也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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