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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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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只是惋惜一個年輕生命的逝去
但卻看到令人更覺可惜的言論
技術好就可以開快車?
那所謂的技術好是誰替你定義的?
是法律明文規定?
還是監理所有特別發一張寫有「技術好」的駕照?
還是社會大眾公認出來的?
別再亂唬爛讓人討厭,不然請拿出可以證明您技術好的證明出來
那國外的F1賽車手就可以在一般馬路上狂飆囉?
我什麼都可以忍受,但就是最討厭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
我最厭惡那些自認技術好的許多人
因為超速失控造成無辜家庭的破碎,甚至也賠上自己的生命
而且,台灣沒有賽車道嗎?不然那些所謂的車手都在哪邊比賽?
要死就自己去死,不要害死別人
這句話才真的應該拿來做交通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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