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普考分"行政"、"技術";除了國文(包函論文、公文與閱讀測驗)、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本國歷史、數的推理、地球科學等為共同基礎科目外(第一試),依所報考的類別,而會有不同的專業科目(第二試)
例:某人報考普考行政類的"一般行政",則所要準備的科目
第一試:行政學概要+基本綜合科目
第二試:行政學概要`行政法概要、法學緒論、地方自治概要、國文(論文、公文與閱讀測驗)
例:某人報考普考技術類的"土木工程",則所要準備的科目
第一試:工程力學概要+基本綜合科目
第二試:工程力學概要、測量學概要、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土木施工學概要、國文(論文、公文與閱讀測驗)
考試資格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應考資格為: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系科畢業者,或普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普通考試之應考資格為: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相當類科畢業者,或初等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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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xam.gov.tw/html/writ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