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eus
Major Member
 
deu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31
小弟 覺得
1. 每個人有評論的自由。
2. 每個人有他的自由及隱私。
3. 媒體可以不需要大做文章。
4. 是他們2個人結婚,祝福或者批判來自與他們沒交往的大眾,是不是有點奇怪。
5. 被別人將私事攤在陽光下的人,對社會大眾來說何錯之有?此人亦無犯法,亦無傷害不相干的人甚至社會大眾,在於他自己的道德良心以及事情的處理都是他自己與周遭相關人的事(跟那些夾持人質抱著瓦斯筒鬧自殺或著自己吸毒被抓到還主動演戲作一些奇怪宣示的人呢?我們又如何看待?是否全混為一談?)

人逼人,逼死人。
 
__________________

虛 擬 時 空 隧 道
舊 2002-09-18, 01:13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eu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