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魅影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歌劇院
文章: 83
找消基會沒太大的用
基本上開通門號時消費者有義務要看合約
可以使用審約期的權利要求將合約借回家看
期限是三天...但一定要歸還

另外...真的不是要幫電信業者講話
有很多時候經銷商所告知的促銷跟業者所定的有出入
就拿之前發生過的一機配五號的問題
業者明明是一機配一號但利用消費者想買得便宜的心態
原本一萬多的手機搭配五個號碼就可以免費
但五個號碼各有合約限制...這是陷阱
好一點的經銷商會跟你講清楚~惡劣的根本不提
因為消費者有義務自己閱讀合約書
這種情況就算提報到消基會....消費者也不見得可以全贏

至於經銷商為什麼肯這麼做
因為他們賣手機的利潤不如賣門號所得的傭金....
就我所知某電信業者所給的門號傭金高達一號三千至五千不等
依促銷方案不同而有差異

看過前面文章中有提到要停機被要求繳6000
這應該是違約金
但就太電的促銷來講
大多是月租可以用最低的
但合約期間內要打超過4800元
所以如果門號未打滿4800元則需追繳才可以停機

太電的側聽電話量太低所以被側聽到服務不好的機率也低
他們的客服算是不錯了但是他們公司放給客服的權限太低
所以要他們處理會有權限上的困難
不然誰想跟客戶吵....
連他們的主任~明明是帳單計費有誤的問題
他們自己也承認
只有幾十元~~要調整帳款還要呈報更高階的主管同意
通常這種情況使用者都是抱怨過了後就算了
懶得等他們調整~~

現在離電信法修法換公司不換號碼這個部分
最快要到明年才可能實施.....所以....有得等了
舊 2002-08-25, 11:45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魅影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