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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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ttleK
我實在服了這位 t 網友,
如果其他網友有興趣且有耐心的話,
可以從頭到尾把這個討論串看一次,
看看 t 網友的說法是如何前後矛盾, 為詭辯而詭辯.
明明就是白紙黑字的東西也要反駁,
還反過來叫人去查書,
並且竟隨便拿一個大陸某個委員會網站的解釋想來
反駁台灣基本的法律用語.
台灣法律界公認的白紙黑字都能被你否定,
那我還能說什麼?
重申一次, 這裡是站務討論區,
別再浪費這裡的寶貴空間,
我也沒興趣再和詭辯至此境界的人再浪費任何口舌.
小弟今天看到 t 網友的一些說詞, 忍不住又出來
發表了那麼多佔空間的無意義文章,
真的感到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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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沒有否定白紙黑字啊
只是也請你了解一下真正的涵義好不好
不要反駁不了就說我詭辯好唄
降子的話
那我也不用講那麼多了
只要說你們都在詭辯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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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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