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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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你的意思是殺人犯不需要跟社會大眾解釋殺人動機和作案過程囉?刑犯就是社會問題,都有義務跟社會解釋。不然鄭捷、張文事件新聞報那麼大幹嘛?為什麼每次重大案件司法單位都要出來解釋和報告案件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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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殺人犯有什麼關係, 不一樣的東西也能拿來比? 那你乾脆說小偷偷錢也要出來解釋好了
如果你真的覺的私人企業需要出來解釋, 那就標準一致, 那麼多企業被騙過, 通通每一家
都出來解釋, 不要只針對你不喜歡的才需要出來解釋.
像嘉縣某貿易公司遭BEC詐騙 , 你趕快叫老闆出來解釋
https://udn.com/news/story/124490/929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