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好意思!回得有點晚了,先謝謝樓上各位大大的熱心回覆與分享
那件追撞是朋友轉述的,後來再去關心,確認有報警做紀錄,被撞者沒任何負面行為,就只是心煩不想走法院來耗下去而已
肇事的歐巴桑竟然還敢主動來談【各付各的】,明顯背後有人指導要以提告傷害來脅迫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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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lNewSwift
1. 要報案,先不管誰對誰錯、他有沒有意願要報警,你至少警方有紀錄,第一個肇事逃逸就不會上身
2. 自己的證據準備一下,不管是行車紀錄器還是GPS紀錄
3. 有保險,先讓保險公司出面,別自己面對對方
4. 真的有任何問題,上法院,可能很煩,通常最後都是對方自己要負責,但總要冷靜面對,很多蟑螂都是利用別人「怕麻煩」的心態獅子大開口
5. 別輕易跟對方談和解
6. 請主動申請車輛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7. 對方受傷是他操作機車不當的結果,而他撞壞你的車是侵權行為,他的受傷請他自己找強制險申請理賠(過不過也是他的事),若對方態度惡劣且無意賠償,你同樣可以依法請求車輛維修費用及相關損失
我個人一定是跟他耗下去的,這種事要比對方沉的住氣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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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耐心解說

被撞者有買車體險,但似乎擔心多事而不太想報出險,
假設搞到最後肇事者提告傷害,請問被撞者可以同時提告侵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