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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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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6
告人本來就是權利,所以就會有些訴棍。

你所陳述的狀況來說後方全責,0責何來的傷害之有?
就騙一些不懂的怕上法院,和解拿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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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26-04-29, 11:31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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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