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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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or
看來有申訴到[消保官],就看有沒後續進展拉~~~
是有想到有沒[不當得利]的企圖及事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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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的大前提是要先有『不當』這件事,
除非老闆自己主動承認,或是師傅要背骨老闆當證人,
不然苦主無法舉證『不當』這件事而不起訴處分。
如果要打官司,應該要引用民法第74條第一項
『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再檢附三家水電行針對該項維修的行情報價單,應該有9成機率可以判返還行情價差,
不過請律師打一審的基本行情6~8萬,不然就是自己寫訴狀、遞狀及開庭,
值不值得花那個時間或金錢討公道就看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