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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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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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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kt
十分故意啊

台灣政府民粹交通法規造成
網紅啥的發個影音文就能當執法參考笑死人
拍照就可隨意適用檢舉法條大家都來當魔人
要玩規定大家一起玩 你又沒寫那是待轉格
畫的就像停車格
停車格也沒寫停車格 拿來當待轉格也行


自找的



以AI查的資料,[依法]路口10米內不能停車(設停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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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4-16, 08:10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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