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花廿兆元換失效的十五%,賴政府真英明
根據美國《貿易法》,川普所能課徵的最高關稅就是十五%,而且最長只能達一五○天;
如果還要延長,得經國會同意,川普不能為所欲為。
他先前喊出卅、五十%的高關稅,根本在濫權唬人。
可悲的是,賴政府為了爭取台灣對等關稅降到十五%,
任美方予取予求,
除了承諾五千億美元的產業投資加信保,
另須採購美國原油及天然氣四四四億美元、農產品一百億美元、
電力及能源設備二五二億美元、民用航空器一五二億美元,外加國防特別預算一・二五兆台幣。
這些項目的金額加總,將近廿兆台幣。賴政府得意洋洋誇稱這十五%的關稅如何得之不易時,
美國最高法院卻賞了川普政府一個大耳光,也狠狠打了台灣一悶棍。
換言之,賴政府花了堂堂廿兆元的天價,以為替台灣爭取到十五%的最佳關稅;
沒想到,這個黃金目標卻是個假誘餌。
當賴政府卑躬屈膝地向美方獻出所有寶物,只求能爬過川普政府設下的這座關稅大山;
美國最高法院卻說,這座大山根本不應存在。
在對等關稅被判違憲後,川普賭氣地改依《貿易法》課徵十%的關稅,後又提高到十五%;
無論如何,他也只能課徵五個月之久。
那麼,台灣連滾帶爬花大錢去討好他,豈非自取其辱?
如果賴政府對整體情勢有充分掌握,知道美國最高法院認為對等關稅缺乏正當性,
鄭麗君需要魯莽地去簽下那紙喪權辱國的協定嗎?
若明知事態可能如此發展,
卻花了無法計數的代價去簽約,賴政府把國家尊嚴和利益置於何地?
如果事前對情勢缺乏掌握,卻為錯誤的目標讓國家付出龐大代價,談判代表和駐美人員沒有失職嗎?